为积极应对夏秋季节臭氧超标问题,海珠区正在持续深入推进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区生态环境、公安、安监等部门和街道深入城中村地区,联合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指导企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官洲街一家非法排放有害废气的布料复合厂被查处,一批易燃、有毒原材料被查扣,负责人蔡某被行政拘留。
为积极应对夏秋季节臭氧超标问题,海珠区正在持续深入推进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区生态环境、公安、安监等部门和街道深入城中村地区,联合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指导企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官洲街一家非法排放有害废气的布料复合厂被查处,一批易燃、有毒原材料被查扣,负责人蔡某被行政拘留。
7月16日,联合执法组夜巡发现,一家名为广州展励布料有限公司的复合厂在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隐匿在城中村偏僻部位违法生产,现场散乱堆放着一批易燃、有毒的固化剂、聚氨醋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二甲苯的有害废气无组织排放。官洲街道联合执法部门对该场所实施查封,暂扣易燃、有毒化学品原材料。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约谈负责人蔡某,对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即投入生产,废气未经治理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7月18日,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对蔡某污染环境及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街道将对该出租物业业主追究相关责任,拟取消其上三资平台资格。
下一步,海珠区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深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废气、废水行为,营造“在海珠污染环境必须付出沉重代价”的氛围,坚决守卫全区大气环境治理成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联合执法组夜巡发现隐匿在城中村的违法生产复合厂
该场所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排放含二甲苯的有害废气
现场堆放的易燃、有毒化学品原材料
官洲街道联合执法部门对该场所实施查封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